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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王子的专属怀抱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且户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答: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规定生育子女的,享受育儿补贴;
(1)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双(多)胞胎子女的,同胎次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贴。比如,第一胎为一胎,第二胎为三胞胎,第二胎的三个孩子均可享受育儿补贴,第三胎不能享受。又如,第一胎为双胞胎,第二胎同为双胞胎,第二胎的两个孩子均可享受育儿补贴。再比如,第一胎为三胞胎,第二胎为一胞胎,第二胎开始不能享受育儿补贴。
(2)对于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份折算补贴金额。具体算法见下表。
答:育儿补贴应当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每年申请一次。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后续年度的育儿补贴可继续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3)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答: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答:非婚生育的婴幼儿申领育儿补贴时,可在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婴幼儿“亲生父母婚姻状况”一栏选择“其他”,提交“有关情况说明”等相关信息和材料。工作人员将按照《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婴幼儿的原则,对申领人和婴幼儿的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
答:收款账户应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账户信息包括:申领人或婴幼儿姓名,与申领人或婴幼儿姓名相一致的银行账号,银行名称。选择婴幼儿社保卡的,要确保其已开通金融功能可正常收款。账户信息不符的,将导致补贴发放失败。
婚姻状况为“其他”的男性申领人必须采用婴幼儿社保卡,并确保已开通金融功能可正常收款;女性申领人可选择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
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
如非婚,需提供个人签字的“有关情况说明”,说明申领人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
(1)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2)离婚调解书。包括离婚调解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3)生效的裁判文书(二审判决书或一审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包括生效的裁判文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答:其他监护人包括顺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和儿童福利机构。分别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顺位监护人:婴幼儿父母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指定监护人: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
(3)儿童福利机构:机构法人证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婴幼儿页(如婴幼儿户籍未在集体户口上的,需提供监护权佐证材料)。同时,需携带加盖该机构公章的《育儿补贴申请表》。
答:除线上办理所需材料的原件外,现场办理还须提供申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儿童福利机构现场申请需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如婴幼儿户籍所在省份发生变更,申领人需在户籍迁入省份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重新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
境外《出生医学证明》须附经认证的中文翻译件,并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盖章确认。认证机构一般为大使馆和领事馆。
如《出生医学证明》尚未办理、丢失或未记载申领人信息的,可按所在省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可提供《收养登记证》、DNA亲子鉴定等有助于判定亲子关系的文件。具体可参照当地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答:育儿补贴由具有抚养权的婴幼儿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申领人是儿童福利机构的,应到机构登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领。
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闽政通”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领。如选择支付宝或微信登录,请在支付宝或微信搜索“育儿补贴”并点击进入(支付宝请选择全国申领入口),进入后下拉选择幼儿户籍所在地为“福建省”,点击“立即申请”,需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后进入福建省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按步骤完成申请即可。
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线上申领的群众,需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答:申领人可在县级审核确认前撤回修改。线上办理的可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撤回,现场办理的由工作人员PC审核端“育儿补贴信息管理”页面撤回。
如遇申领人因身体条件不允许等特殊原因无法线上亲自办理的,可通过委托代办的方式现场办理。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现场办理所需信息和材料,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答:线上申请和现场申请的均可通过育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具体操作为:通过“闽政通”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育儿补贴”专区,进入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即可查看。
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手机申请端)中的申领进度状态分为未提交、受理中、待完善、卡号有误、异议退回、待发放、已发放、审核终止等8种。
答: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及其他金融账户。补贴资金通过省级财政部门的惠民惠农“一卡通”统一发放。原则上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批量支付方式发放。
答: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原则上,在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分别向上一季度审核通过的申领人集中发放相应补贴,具体发送时间由各县(市、区)卫健局商财政局确定。
答:办理育儿补贴过程中若有疑问,欢迎咨询当地卫健等部门,具体联系方式可登录育儿补贴发放首页,在“咨询电话”一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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