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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改革一小步 民生改善一大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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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8/11 2:36:08 | 【字体:小 大】 |
奥根塔勒作为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公共财政支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三十年间,医疗保障的内容不断丰富、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财政在助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十年间,医保体系日趋完善,人民群众健康更有保障。我国从1994年启动医保改革,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发展,形成了当前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为补充,以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就内蒙古自治区而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从2003年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24年的每人每年670元,占筹资总额的60%以上。同时,财政补贴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个人缴费困难的群体给予分类资助。数十年间,全区参保群众从2002年的200多万达到2023年的2159万余人,覆盖率从75%提高至95%,978万余农牧民开始与城镇居民一样加入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城乡二元化格局,全区各族人民实现了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三十年间,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有效降低。自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之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改革不断探索更多的惠民政策,保障范围从住院逐步扩展到普通门诊,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也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降低了患者负担,提高了辅助生殖服务的可及性和普及率,促进了家庭生育和人口结构改善。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普通门诊报销从无到有,支付比例不低于50%,住院统筹的支付比例从30%-50%提高至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从2万元提高至23万元,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减轻,全区各族群众享受更多实惠。
三十年间,开启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加速破解。过去一段时间,群众看病就医的“心病”之一就是药价高、耗材贵。一些不得不用的“天价药”,时常让患者及其家庭感到“头痛”。药品集中采购是药品采购机制的重要改革,同时也对降低虚高耗材药价、不断深化推进医药行业改革、减轻患者和社会医药费用负担起到积极作用。自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实施至今,内蒙古自治区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药品566种,医用耗材38类,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有所覆盖,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以上,不少高价格的药品、医用耗材告别“万元时代”,累计节约医药费用117.2亿元,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有效解决了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大大提升了全区各族群众的幸福感。
三十年间,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看病更加便捷。围绕“半手工半自动”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报销方式导致报销时间较长、异地就医不够便捷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专项资金作用,先后投入7.1亿元用于全区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等,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建设,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和医保移动支付的建设,提高了医保管理服务水平,老百姓实现了“一码在手,看病无忧”,满足了全区各族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同时跨省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自治区内免备案,老百姓住院只需缴纳自付部分费用,无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垫支跑腿”问题,使老百姓看病越来越便利,有效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三十年间,我国已经建成全球最大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成为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坚实后盾!
“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小病无忧,大病不愁”是普通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愿景。让更多群众得到实惠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也是财政社保工作的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未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将赓续优良传统,持续秉持“民有所需、我有所应”的情怀,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全区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贡献一份力量,让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民生成为时代“最强音”。(高婧)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将赓续优良传统,持续秉持“民有所需、我有所应”的情怀,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全区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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